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新闻 > 市局要闻
我局部署全面落实在东洞庭湖岳阳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5-02-11 09:38
 
浏览量: 1
 
|     |  |  


    根据省、市关于在东洞庭湖岳阳县行政区规划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求,2月1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爱军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关于在东洞庭湖岳阳县行政区规划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领导戴武会、孙晓红、李志勋出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运事务中心、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刘爱军就后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东洞庭湖岳阳县行政区规划范围内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工作。二要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负责。主动与市司法局、市编办、市改革办对接,理清涉及我局的234项工作,确保所有应移交事项都按时交接。对于工作移交中的细节,要完善衔接机制,确保过渡期间的责任落实,并为新接手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工作移交后,要继续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做好工作记录,按程序规范办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同时,仍须关注相关工作进展,避免“一交了之”的情况发生。三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社会稳定,密切关注工作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确保工作平稳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审:陈晗蜜

    二审:胡  广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