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骧神驰公司湘F11518变更车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7-0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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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际客运相关许可公示(变更车辆)
现将我局受理的道路旅客运输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30-8882087
附件:变更旅游客运车辆征询意见函、关于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征询意见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