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报告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方案目标。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9〕108号)要求,我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2018-2019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查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的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波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已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以上,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全部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2018年、2019年局机关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我局印发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占总分的10%。
绝大多数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华容县局法制股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4个执法机构1690万元预算全部到位。
二、普法宣传全面铺开
我局印发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近两年,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政从政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宣贯,采取集中授课、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专版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强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总体情况:在上一轮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我局划入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并从局属各单位超编划入24人,列行政编。今年6月底,我局“三定”方案正式印发,核定编制49名,内设科室13个。改革前后对比,增加行政编制11名,减少内设科室1个,减少乡科级正职职数1名,增加乡科级副职职数7名。
平江县、临湘市和屈原区交通运输局也分别组建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具体做法及成效:我市将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除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职能、全部人员和资产整体并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原市公路局、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市交通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路政和交通工程质监执法职能划入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3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成立挂牌,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644名。
做好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能下放承接准备,经与市编办对接,我市拟将全市干线公路路政执法下放到各县市,市原有干线公路路政执法人员200余名全部转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将分区域、分路段设置三至五个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及时有效开展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编制从市本级现有综合执法编制中调剂解决。
通过改革,各级执法机构组织更加优化,职责职能更为清晰,机制体制运行更为顺畅高效。过去,市、县两级交通执法政出多头、力量分散、交叉执法、标准不一等行业管理混乱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应也比较大。这次改革,我们坚持“大交通、大整治、大执法”理念,全面整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职能,做到了执法组织、队伍、标准、行动、形象“五统一”,确保了一个盘子布局、一把尺子执法,综合执法优势逐步体现。
四、“放管服”改革力度较大
放管服改革,是以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完成的。按照市政府有关精神,遵循“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职能、科室、事项全部集中,人员、授权、监察全部到位,制定了《岳阳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工作九项制度》等工作方案和制度。
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政府一体化平台上有两项事项(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出租车从业资格注册)进行“一网通办”,现已实现,达到100%。政务大厅设置综窗和专窗,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受理,分类受理率达到100%。
根据2018年8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决定发布后我局立即将该决定通知到各相关企业,并于2018年10月30日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事项包含“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决定发布后,我局立即将决定精神通知到全市各个货运站场经营业户,并于2019年3月6日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下放省、市际以及省市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运管客运发〔2019〕40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市州承接省、市际以及省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我局积极与省局对接协调,按时上报市、县承接主体和具体经办人员情况,修改办理流程,协调在省三级协同系统暂停运行的情况下如何办理业务等,较好的完成了业务承接和下放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多渠道、多方式全面公开。审批事项信息包括事项清单和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办事指南信息,全部在政府网站上全面公开;审批工作实施许可前和许可后公示,许可前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许可后进入信用岳阳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权责清单落实到位
2015年我局就制定了责任清单74项,2017年制定了权力清单289项。近两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了更新,并在湖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
七、合法性审查规范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并纳入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必经程序。每年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近两年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司法局、省交通运输厅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八、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2017年,我局重新制定了《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14项制度,以红头文件印发给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系统各执法单位,作为一段时期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标准。各县市区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决定说理制度已基本落实。
2012年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2017年到期。考虑到机构改革和交通运输部门法律法规修改比较频繁,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现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执行。
九、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培训力度大
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每年按要求清理执法人员,新进执法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省政府司法局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资格认证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发执法资格证。
在多年开展“送法到基层”执法培训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我局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印发了《岳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分三年对全市1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2018年,我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期执法人员轮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627名。局长刘海波作开班动员,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专家学者讲课,反响很好。今年,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县市区局宣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
十、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8年办理了1起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有2起信访行政诉讼案件,均依法胜诉。
十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位
我局制定了《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湖南用平律师事务所左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我局重大文件、合同的出台和“三重一大”决策都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今年2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全部胜诉。
十一、“四基四化”建设效果明显
我局强力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四基四化”建设和行政执法形象“四个统一”工作。我局把“四基四化”和“四个统一”建设列入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了《岳阳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三年(2017-2019)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分别创建了1个省级和1个市级“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市局给创建单位奖励了3万元。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水上交通执法如何整合等遗留问题,期待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予以解决。
2、执法装备保障没有完全到位,执法车辆编制不适应执法实践的需要。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