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城福田石首班线延续经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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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际客运相关许可公示(延续)
现将我局受理的道路旅客运输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30-8882087
附件: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内经营行为情况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