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 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2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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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
运输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核查,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因存在法定注销情形,现依法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并公告如下:
一、注销事由
1.城区个体户车辆道路运输证超期180天未年审;
2.城区个体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180天未上车;
3.城区普货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180天.
二、注销清单(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
四、异议处理
公式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有效证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相关证件作废。联系方式:0730-8291722
特此公示。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1日
一审:彭小红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