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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09 14:44 浏览次数: 1

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并完成了意见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述及分析

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岳阳县县域内湘江、新墙河岸线及沿江码头,岸线总长度约46公里。规划基础年为2022 年,水平年为2035年。

港口功能定位:岳阳县港区力争发展成为岳阳“一体两翼的组合港”“重要港区”“长岳经济带物流核心枢纽”,将以大宗散货、集装箱、件杂货运输为主,兼有旅游客运,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临港产业,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枢纽型港口。

发展规模:预测2035年岳阳县港区货物吞吐总量将达到2600万吨,2022-2035年年均增长4.6%。 

岸线利用方案:本次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4950米,其中货运码头岸线3200米,客运及支持系统码头岸线1750米;已利用岸线1200米,新增岸线3750米。

港口布局方案:岳阳县港区规划由鹿角作业区、汗水坡作业区,太平咀、新墙河客运港点,机场村、万石湖支持系统港点组成,形成“2作业区、2客运港点、2支持系统港点”的港口空间格局。

)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1.本次岳阳县港区规划岸线主要集中在湘江,湘江岸线大部分处于自然未开发状态,已开发利用岸线相对较少,所以规划新增港口岸线较多。本次规划修订共规划港口岸线4950米,其中货运码头岸线3200米,客运及支持系统码头岸线1750米;已利用岸线1200米,新增岸线3750米。港口规划岸线长度占岳阳县湘江岸线总长10.8%。从总体规模来看,岳阳县岸线资源能够支撑本次港区规划的实施,港口岸线资源占用不会从总体上改变区域岸线的主导功能。

2.本次规划港区用地117公顷,占全县总建设用地的0.62%。总体来看,港区所占建设用地的比例较小,因此土地资源可以支撑本次规划的实施。同时,考虑到本次港口规划规划期为2035年,港口新增用地需求逐步释放,后续根据岳阳县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安排,可逐步安排港口用地,不会对岳阳县土地资源利用产生较大压力。

)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次《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符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湖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湖南省水功能区划》《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基本协调。岸线规划方案占用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2240米,其中,鹿角岸段占用1840米,万石湖岸段占用400米。航道穿越该保护区(实验区)9100米。锚地占用该保护区(实验区)63公顷,其中,鹿角航行停泊区占用33公顷,万石湖锚地占用30公顷。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与《岳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基本协调。汗水坡岸线、鹿角岸线、万石湖岸线位于东洞庭湖优先保护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岳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正式批复后,《岳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进行动态更新。因此总体来看,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方案与岳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冲突。

)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

1.发展目标

岳阳县港区是岳阳港的重要组成,高质量发展岳阳县港区对岳阳县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和环洞庭湖经济区等政策机遇,实现岳阳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完善岳阳市港口南、北两翼更高质量一体化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指导方针,在考虑经济发展对港口码头需求的同时,也充分兼顾港口建设运营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规划发展目标具备环境合理性。

2.规划规模

岳阳县岸线资源和土地资源能够支撑岳阳县港区规划的实施。港区污水产生量占比很小,在采纳港口各项污水处理措施的相关建议并配套相应设施,杜绝直排的前提下,污水产生基本不会给区域水质带来明显影响。由于岳阳县港区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背景值占标率较高,因此需强化堆场、装卸区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新增的扩大规模的作业区,采取全封闭措施。固废产生总量占城市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压力增加不大。在合理布局和适当防护的前提下,港区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在落实各项规划调整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角度评价,本次港口规模规划合理。

3.空间布局

①鹿角作业区以干散货、件杂货及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客运和支持系统功能,主要为后方临港产业园区及周边经济发展服务。作业区以现状为主,新增建设内容不多,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②汗水坡作业区以干散货、件杂货运输为主,主要为坪、费两湖砂石外运,后方临港企业的原材料、产成品运输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业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有效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实施的岳阳县港区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的高桩码头,不占用水域面积,因此各港区规划实施对所处河段的水流流速和流向改变很小,对水动力条件影响较小。因此,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实施不会对所在水域的岸线稳定性、水流流态、水文情势、泥沙冲淤造成严重影响。

本次规划实施后,港区会有少量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径流污水和船舶污水产生,建议岳阳县港区目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港区绿化、防尘喷淋和日常清洁保湿等,不另外新增排污口。此外,临港产业区已经开始筹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议港区加强与临港产业区的协调沟通,未来港区污水经处理满足标准要求后,接入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船舶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由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收集处置或上岸接收处置,实现到港船舶污水的零排放。

生态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部分锚地、航道位于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建议项目施工设计时,充分考虑对保护区的影响,采用浮码头,合理设计相关环保措施。港口施工中控制施工悬浮物,避免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做好船舶污水、垃圾等的收集和处置工作。

本次规划水域方案涉及长江江豚等珍稀水生生物活动区域,可能对其产生一定影响。港口工程建设可能对江豚产生影响的时间段相对集中在5月中旬至7月中旬。可以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与工期控制,尽可能将码头水下桩基施工对珍稀生物影响较大的施工作业避开其主要活动时期,可有效降低对生物的影响。施工期水工工程的噪声和施工船舶的噪声,运营期到港船舶增大导致的噪声增加均会对江豚的生态行为产生影响,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在其交配季节(5-9月)进行。建议在营运期加强船舶管理,减少噪音及航行对珍惜水生生物的影响,并且做好救助方案的科普工作。

大气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实施后,鹿角作业区吞吐量将较现状有所下降,作业区周边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汗水坡作业区为新建设作业区,散货吞吐量将有所增加。根据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叠加区域现状背景浓度后,汗水坡作业区港界和周边各敏感目标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在严格执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下,规划实施后岳阳县港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规划实施后,疏港公路交通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低于70dB(A),夜间低于55dB(A)。根据计算结果,在忽略屏障、坡度等衰减的前提下,2035年岳阳港昼间疏港公路两侧均能达到4a类标准要求,夜间均能在20米内达到4a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2035年岳阳县港区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和船舶垃圾产生量分别为286吨、1300吨和130吨。规划实施后,港口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应运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船舶垃圾由港口码头或有资质的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上岸,并按环卫部门要求交其进行转运和处置。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在接收前应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予以接收。本次规划产生的固体废物量相对较小,在严格执行以上处理处置措施的前提下,不会给港口和城市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典型溢油事故模拟结果显示:可能受到污染的敏感目标包括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建议港口规划实施中,各码头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设施,加强船舶溢油事故等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尽早布放围油栏等设备设施,防止泄漏物污染上述环境敏感目标。

三、环境保护对策

环境

要素

主要措施

水环境

1.施工期

1)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挖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物的发生量。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水必须收集后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施工区内的喷淋渗出水、清洗水、雨水等应排入事先设计的排水明沟,陆域设施施工时所排放的生活污水则应进行统一收集,经处理后排放。

4)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

5)施工期的砂浆、石灰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2.营运期

1)港区需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随着港区后方市政管网的逐步完善,港区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接收至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2)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安装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由港口码头、接收单位接收后上岸处置,严禁违规排放。

3)船舶残油、油污水由港口码头或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残油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油污水经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管网。

生态环境

1.施工期需避开禁渔期和鱼类主要繁殖季节(3月至7月)。同时,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降低规划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减缓施工期陆生生态破坏,落实生态补偿措施。

2.运营期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措施,鱼类增殖放流,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及时调整保护措施,加快重要物种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修复研究。

3.合理工程实施时间,避免在鸟类迁徙的高峰期(4-5月和7-9月)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施工期尽量避开鸟类繁殖季节和觅食时段,避免高噪音作业,以尽力减小施工噪音对鸟类的干扰。施工期间加强安全和卫生管理,避免废水、固体废弃物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地保护鸟类的栖息环境。

4.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开展港口航运活动对江豚影响的长期跟踪监测及相关研究,强化对江豚的生态补偿措施。

大气环境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2)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围用彩钢板或砖墙修筑围墙或围挡,减少施工中的扬尘外逸。

3)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规定,施工单位使用污染物排放少的新型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减少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排放。

2.运营期

1)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喷淋、密闭捕集尘源。

2)堆场静态和动态起尘控制措施:新建散货堆场宜采取条形仓、大棚等封闭措施,散货的水平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输送皮带机,可有效控制散货水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3)船舶、车辆燃油废气污染控制措施:①新建港口码头应按要求配套建设船舶岸电传输系统及其接口。码头前沿设置岸电接入设施,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发电机尾气排放。②大型装卸设备尽量采用清洁能源,如电能;确实无法采取电能的设备,应采用低硫柴油和无铅汽油,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③加强对港区车辆和船舶的综合管理,避免车船流量过密、交通堵塞和发动机空转等现象,禁止排烟量大且CO、NOx浓度高的车辆进入港区。

声环境

1.施工作业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

3.合理布局港内设施,将高噪声的作业场所与车间布置在距离厂界80m左右;疏港道路尽量不要穿越市区,疏港路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

4.对无法避让或已经存在的噪声敏感区,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5.规划新增的疏港公路对沿线住宅、学校等敏感目标有影响的路段应采取隔声屏、绿化等降噪措施,必要时采取隔声窗等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

1.港区生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

2.工业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分类收集、单独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等混合。

3.危险废物:应专门收集,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4.船舶垃圾:禁止所有船舶在南京港内投弃一切船舶垃圾。港口、码头设置足够的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实现船舶垃圾的转岸收集和处理。

环境风险

1.溢油事故及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

1)在本轮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应急能力建设,提升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的应对事故规模。

2)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3)制定区域风险联动机制。

2.管理防范措施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和全体人员的环保意识。

2)制定一整套严格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

3.应急措施

1)若发生风险事故,应迅速上报海事部门,由其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清污工作。

2)加强应急联动机制,事故发生后,除利用自身力量外,可充分利用周边可协调力量应急。

四、规划的优化调整与实施建议

本次规划方案岸线、航道和锚地涉及占用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本次规划范围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离较近,建议开展港口航运活动对保护区影响的长期跟踪监测及相关研究,强化对保护区内江豚的生态补偿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鱼类产卵的季节性特点,每年的3-7月是鱼类集中繁殖时间,建议港口建设涉水工程应尽量安排在非繁殖季节进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根据相关专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开展增殖放流、在人工条件下进行孵化和培育等补偿措施。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鸟类集中栖息、产卵、孵化的5月至8月期间进行,并采取消音措施。

)建议岳阳县港区目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港区绿化、防尘喷淋和日常清洁保湿等,不另外新增排污口。此外,临港产业区已经开始筹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议港区加强与临港产业区的协调沟通,未来港区污水经处理满足标准要求后,接入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船舶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由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收集处置或上岸接收处置,实现到港船舶污水的零排放。

)本次规划汗水坡作业区干散货吞吐量增加较多,考虑到汗水坡作业区作为新建港区,建议尽量采用全封闭措施、配备最新的防尘设施并加强作业管理,以减缓港区粉尘排放影响,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作业区建设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并合理安排取弃土场位置。施工结束后应采取人工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保持周围自然景观的协调。营运期应采用定期喷洒、种植防尘林带等手段有效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加大清洁能源船舶的推广和使用,提高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对港作机械和港区车辆应提前规划有序淘汰燃油设备,实施新能源改造,推动港作机械和港区车辆电能替代。

)港口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集约利用岸线资源,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在充分利用现有岸线的基础上,适度、有序开发新增岸线资源。码头建设尽可能选择浮趸船、栈桥式码头建设方式,减少码头设施对周边水动力条件的影响,有效控制码头施工作业和装卸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及港口装卸效率,以减少锚地的待泊船舶数量,从而降低对珍稀水生生物生境的扰动。提高运营船舶的环保要求,随着船舶标准化和大型化的进程,不断改进船舶的结构设计,降低噪音,降低船舶航行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次评价针对各环境要素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进行环境监测。规划实施5年左右应开展跟踪评价。

五、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4950米,其中已利用岸线1200米,新增岸线3750米。规划与《长江流域综合规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湖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总体上,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会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是总体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岳阳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石先

电话:13607402318

传真:0730-7649006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天鹅路与樟树潭路交叉口

联系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邮箱地址:327075159@qq.com

)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57802676

传真:010-57802678

地址: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六号二号楼

邮箱:793328199@qq.com

七、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岳阳港岳阳县港区规划修订环评公众意见表.docx

                     

一审:汤海旺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