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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延长我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年龄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20 10:47 浏览次数: 1

关于征集延长我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年龄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经验丰富从业人员的专业优势,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保障广大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及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年龄延长至63岁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龄延长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本次年龄延长适用于我市所有持有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性别不限。

(二)条件

1.驶员需保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能够胜任出租汽车驾驶工作

2.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并具有相应的驾驶经验和技能

3.驾驶员需遵守交通规则,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符合条件的驾驶员需向所在出租汽车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体检证明等)。

审核:出租汽车企业将对驾驶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

通过经审批合格的驾驶员,将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延长其从业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驾驶员在从业期间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服务规范,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二)出租汽车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在审核六十周岁以上(含六十周岁)驾驶员资质时,应要求其提供符合入职标准的年度体检证明,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0730-8831283)或邮件(158213862@qq.com)的方式反馈至我局公交管理科,我局将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0日


一审:梁  超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