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公告(第四批)
发布时间:
2025-08-1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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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以及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相关网约车从业人员自愿申请退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真实意愿,现对48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依法注销(撤销)《道路运输证》(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批注销(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名单.xls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9日
一审:梁 超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