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公路建设市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从业者合法权益,为适应公路建设新形势和满足当前工作实际需要,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现就出台的背景、工作过程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交通运输部已颁布《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并要求各省依据部《规则》制定本地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通过《细则》制定,明确各方职责,整合省级督查,细化督查内容,规范检查、检测要求,达到规范、指导全省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目的。亟需出台《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实施细则》来规范指导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5章23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6条,就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各级职责、依据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明确了推动联合执法,整合督查内容,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行业管理机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机构的督查职责。
第二章 督查内容及方式,共2条,就综合督查及专项督查的内容、工作流程、方式等进行了明确;明确了综合督查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交通质安机构、造价机构和专家组成。
第三章 工作要求,共6条,就督查计划、抽检频率、督查专家抽取、督查对象评价、督查报告及通报、廉政纪律等进行了明确;明确统一督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方式,统一和了规范督查内容,明确对存在偷工减料和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列出对应信用评价失信行为代码。
第四章 结果处理,共5条,就督查整改落实、督查结果应用、违法违规处理、结果公示等进行了明确;明确督查结果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第五章 附则,共4条,就经费人员保障、制定细则、解释权和施行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三、有关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细则》的主要内容和最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细则》广泛开展宣贯,指导有关单位准确把握《细则》在各级督查职责、督查内容及方式、督查要求、结果处理等方面的重要变化,切实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贯彻《细则》有关要求,加强依法履职和服务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为加强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公路建设市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从业者合法权益,为适应公路建设新形势和满足当前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厅内控重点工作安排,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部已颁布《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并要求各省依据部《规则》,制定本地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通过《细则》制定,明确各方职责,整合省级督查,细化督查内容,规范检查、检测要求,达到规范、指导全省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目的。亟需出台《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实施细则》来规范指导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
二、制定细则的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2018年2月-3月,我处会同省公路管理局按照《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59号)的框架,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草拟了《实施细则》报厅;2018年4月我处书面征求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二级单位意见;2018年4月23日,我处召集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质安局、厅造价站等部门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实施细则》进行了逐条逐款的讨论研究;2018年5月我处书面征求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行业相关单位意见。我处根据各方意见对起草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6月8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胜召集厅法规处、厅基建处、省公路局、省交通质安局、厅造价站、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及部分市州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讨论,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报批稿。其主要内容如下:
《细则》共5章23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就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各级职责、依据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为督查内容及方式,共2条,就综合督查及专项督查的内容、工作流程、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为工作要求,共6条,就督查计划、抽检频率、督查专家抽取、督查对象评价、督查报告及通报、廉政纪律等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为结果处理,共5条,就督查整改落实、督查结果应用、违法违规处理、结果公示等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为为附则,共4条,就经费人员保障、制定细则、解释权和施行时间等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