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管理机构:
现将《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岳阳市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 、《岳阳市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
及评分标准》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2月25日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1: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4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 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章建制,着力抓好“三基三化”建设、执法形象“四个统一”、法制培训、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 任务,构建“五个交通”(综合交通、阳光交通、两型交通、民生交通、和谐交通)做贡献。
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传播行业正能量
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作风。执法方式上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重教育和纠正,不断推进说理式执法。各单位要注意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基层执法人员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开展经常性回访,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 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实践中不反弹,坚持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正风肃纪,传播行业正能量。
二、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法治岳阳建设等 文件精神,继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水路旅客运输规则》、《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年内即将出台)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要继续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学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把依法行政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成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及时清理、修改、制定依法行政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清理、修改、制定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重点 加强规范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执法车辆管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规划和管理等制度的制定、修改,并切实履行。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要求的制度要及时进行清理。
(二)制定、修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直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分门类制定、修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已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情况 及时对基准进行修改,没有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快进度,及时制定相关基准,并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三统一”。行政处罚案卷中必须体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
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主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查。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执法工作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梳理、修改和完善,对不符合上位法和上级文件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尽快进行立、改、废。
(四)积极配合、参与各类规范立、改、废的调研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各级人大、政府和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尤其是与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立、改、废,要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对各类文件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机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窗口,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一)深入开展“三基三化”和“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建设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与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申报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单位的基层执法机构要按要求加强和完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 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作 用。创建“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投入 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形象和水平,确保验收合格。
(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四个统一”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的基层基础。在标志标识和工作服装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投入,完成新式IC卡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执法场所外观形象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四个统一”任务。
(三)大力宣扬先进事迹和典型
要总结典型经验,抓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注重正面宣传,结合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发现、培养和表彰一批优秀一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以 点带面,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五、以开展执法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市局今年继续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重点就行政执法评议、督查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剖析,以案说法,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省厅新版行政执法文书,继续加强案卷制作培训,切实解决新版案卷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继续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风纪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风纪,禁止和查处违规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公路、水上“三乱”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公路、水上联合治超,建立和完善全天候、全过程、全路段治超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公路、水上执法高压态势。积极创造条件,保质保量建成2个标准化公路超限检测站。以6个超限检测站和4个农村公路卸载场为依托,加大公路治超的力度,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实行部门联动,推广路政与交警联合执法等有效做法,齐抓共管,规范检查站点,巩固治超成果。重点开展对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要不断完善查处“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坚决遏制公路和水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七、以加强执法监督为手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深入开展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关于开展全国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 交公路明电〔2013〕42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 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湘交政法〔2013〕561号 )精神,按照市局岳交法规〔2014〕13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要 严格对照“十类问题”和“五个严禁”纪律,扎实开展问题排查与整改工作,坚决整治违规违纪执法问题。要进行 全面检查和整改, 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坚决禁绝“十类问题”发生, 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与案卷评查工作
各单位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通过案卷评查来监督行政执法,规范案卷制作,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和举报投诉案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要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岳阳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完善机构,充实专业人员,提升交通运输部门的公信力。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加大对复议案件的监督力度。要在申请方式上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受理。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着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大办案的和解、调解力度。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要注重对新类型案件的办理和研究,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等监督机制,要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作用,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要注重对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的筹划、组织和推动,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抓好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高质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八、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平台,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要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平台功能,开通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开辟网上审批事项,开通公众服务热线。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利用能力,完善网站建设,加大公示力度,积极应对和处理公众热线投诉,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造“阳光交通”。
附件2:
岳 阳市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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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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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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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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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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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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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
(每项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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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工作要点)
2 、健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
3 、有序开展、有效组织执法评议考核
4 、按要求向市局报送自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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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检查对不达标单位和存在严重违法执法行为进行通报的,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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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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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分
(1、2、3项每项各2分,其余每项各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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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2 、建立执法车辆和证件管理制度
3 、建立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管理制度4、建立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考评联系制度
5 、落实考评情况通报制度
6 、建立奖惩制度
7 、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
8 、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9 、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10 、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11 、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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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奖励经费的,加3分。建立重大案件法制机构审核制度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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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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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
(每项各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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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主体合法
2 、行政执法符合执法权限
3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 、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5 、程序合法
6 、对暂扣、罚没的财务妥善保管、依法处置,无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等情形
7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8 、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完备
9 、调查取证手段合法
10 、无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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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违法处罚被撤销的1起扣5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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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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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分
(每项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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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施行政强制主体合法
2 、法律依据准确
3 、案件事实符合适用行政强制的规定
4 、程序合法
5 、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无拖延行为
6 、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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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被依法撤销的,1起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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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审批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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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每项各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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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了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完备,责任分工明确
2 、实施主体合法
3 、 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4、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依法听证的权利 5、行政许可的受理合法,不存在违法许可或违法不予许可的情况 6 、行政许可的审查、决定和听证程序合法
7 、实施行政许可的收费合法
8 、法律文书规范、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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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复议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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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每项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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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对符合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依法受理
2 、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结案件
3 、依法公平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依法履行。
4 、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5 、行政复议决定未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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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复议权的机关和有复议权但本年度无复议案件的机关,该项最高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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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政应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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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每项各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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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出庭应诉
2 、及时提出答辩意见
3 、全面准确地收集并提供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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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政应诉案件的,该项最高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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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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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每项各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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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行政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确认
2 、依法及时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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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控告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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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每项各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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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及时受理控告申诉
2 、依法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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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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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分
(每项各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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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2 、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3 、严格执行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决定和命令,无拒不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
4、对已经发现的错误案件及时纠正,无故意隐瞒、拒不纠正的情形 5、依法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无应当追究而不追究或者降格追究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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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参与规范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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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
(每项各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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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2、 配合各级人大、政府和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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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政府和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调研等工作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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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考核分低于70分的,评议考核结果为不达标;70—89分的,评议考核结果为合格;90分及以上的,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