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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准则新标准 掌握纪律新戒尺
来源: 三湘风纪网 
 
发布日期:2015-11-0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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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风纪网:康代四 

最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纪检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对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刻领会,全面知纪。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度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掌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做到入脑入心、学深悟透。

率先垂范,带头守纪。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去监督别人。特别是要按照中央要求,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并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

敢于担当,严格执纪。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条例》和《准则》要发挥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纪律审查,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严格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发挥《条例》和《准则》的制度治本功能作用。(作者系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康代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