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已由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岳发改审[2023]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 由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岳交综规[2023]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湘阴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岳阳 市/州 湘阴 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起点 k7+040南湖大桥北侧(即三汊港河北岸),终点 于湘阴县境内K17+473.502,G240芙蓉北路与X050交叉口 ,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S210与三洲桥至推山咀码头公路(规划)交叉口、三塘镇、石塘镇、文星街道、伍益高速湘阴北互通、芙蓉北路终点、G240与G536交叉口;主线全长10.434公里(支线长 / 公里),按 一 级公 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建设, 路基宽 24.5至32 米,路面为 沥青混凝土 ,宽 21米至28.5米 ,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 Ⅰ ( Ⅰ或Ⅱ) 级。现对该项目 K7+040-K17+473.502 (桩号范围) 的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及沿线设施、绿化与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等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 类别③ |
招标工程 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 |
K7+040-K17+473.502 |
10.434 |
主要工程数量有 :土石方 83.01万方,路面18.041万平方米,特大桥/座 / m ,大桥6座/1459m,中小桥1座/ 31 m,涵洞16道。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4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24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施工单位)最近5年(2018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交(竣)工里程长度 14.6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主要施工内容必须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级的投标人, 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 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②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③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④ 、管理⑤ 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 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 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②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 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请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5.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5.4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5.5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unglzb,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ungltb,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3.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2)电子保函
(1)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2)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3)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3.2)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3.3)采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为支行及以上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扫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交通运输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0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730-86172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共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岳阳市岳阳大道金达阳光小区银星座4楼;
项目负责人: 钟利军;
电 话: 0730-8882868; 18173116151;
监 督 部 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 话:0730-8717362; 传 真:0730-8717362;
2023 年6月16日
附件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项目起点k7+040南湖大桥北侧(即三汊港河北岸),终点于湘阴县境内K17+473.502,G240芙蓉北路与X050交叉口,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S210与三洲桥至推山咀码头公路(规划)交叉口、三塘镇、石塘镇、文星街道、伍益高速湘阴北互通、芙蓉北路终点、G240与G536交叉口;主线全长10.434公里(支线长 / 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24.5至32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宽21至28.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 Ⅰ或Ⅱ) 级。
二、建设条件
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是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湘阴县境内南北向的联络线,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经济干线,也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交通走廊,沿线分布有屈原管理区推山咀作业区和湘阴虞公港作业区。
本项目 S506 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路线起于 K7+040 南湖大桥北侧 (即三汊港河北岸),终于湘阴县境内 K17+473.502,G240芙蓉北路与 X050 交叉口。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 屈原至湘阴公路二期工程,自起点往南展线,新建桥梁跨越南湖与范家坝,经金崙村、黄陵港村,继续往南展线,经高峰台,芙蓉园村、淮溪坝、刘家垅,在寺坝村新冲下穿平益高速,与湘阴北 互通相交后,加宽利用互通连接线(二级公路,12m宽),终于G240芙蓉北路与X050交叉口,后顺接芙蓉北路,路线全长为10.4335km。
三、建设要求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该项目 K7+040-K17+473.502(桩号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及沿线设施、绿化与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等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主要工程数量有 :土石方 83.01万方,路面 18.041万平方米,大桥6座/1459 m,中小桥1座/31 m,涵洞16道。
3.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4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24个月 。
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5.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路线总体图)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①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资质 要求应当与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与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程承接范围规定相一致。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①
财 务 要 求 |
1、提供 2020年至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则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每年均小于70%,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财务审计报告至少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则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资产负债率为准。 |
① 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 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施工单位)最近5年(2018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交(竣)工一条里程长度 14.6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 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注: 1. 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参与招标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 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 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 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完成的业绩必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链接网址。 6.施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证书签发日期或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日期为准。 |
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 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其中, 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 房建工程应为类似工程实际规模 1.2-1.4 倍(不低于 1.2 倍,不高于 1.4 倍);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 道项目主体工程不低于类似工程实际规模 0.8 倍; 特大桥梁以类似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优先考虑顺序:长度、 主孔跨径) ; 特长隧道以隧道单洞长度为最低要求。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 工程、或长隧道(或 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公路改扩建工 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② 一般要求近 5 年。
③ 一般定义为 1 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④ 对于特殊结构(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的特大桥梁项目,除要求投标人近 5 年的桥梁工程业绩满足桥梁单项 指标为最低要求外(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另可要求投标人近 8 年内具有承担过类似特殊桥梁结构的 经历(仅为技术经历,不对其长度、跨径等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⑤ 如路基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 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改扩建项目 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①
信 誉 要 求 |
1、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8.76.40.80:8000/gljs) 从业单位"中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 2、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招标人不按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w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人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投标。 5.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中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
① 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 “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条14.6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主要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5)需提供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 |
无在岗项目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条14.6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主要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4)需提供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 |
① 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② 中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 在招标人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 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①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 人员 (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 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①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①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 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 定。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 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 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 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 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况; 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①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1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如有)。 (4)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3.2.6 项要求。 (7)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 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①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①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②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 成 (总分 100 分) ③ |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25~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25~40 分) 技术能力④: 10 分 (10 分) 履约信誉: 15 分(15~25 分) 业绩: 10 分(10~2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 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⑤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a 名⑥通过详细评审 |
①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 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②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③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④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 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 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不含计日工总 额)。
⑥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 10 名。 投标 人数量取值为 a。当 3≤a≤6 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 6<a≤12 时,该数量为 a/2+3,四舍五入取整, 当 a>12 时,该数量取 10。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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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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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施工组织设 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项目重点、难点 工程的施工方案及 技术措施 |
8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 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 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 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 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施工后期的 场地恢复措施 |
4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3.2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 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
4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3.2 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项目风险预测与 防范,事故应急预 案,支付保障措施 |
4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2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 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2 分; 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3 分,本项最多加 3 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8 分; 每增加一条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2 分,本项最多加 2 分。 |
||||
2.2.2 (3) |
其 他 因 素 |
技术 能力 |
10 分 |
招标人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 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 类别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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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 3 分,最多加 6 分(具体计 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100%、二等奖70%、三等奖50%相应权重 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 二名70%、第三名60%、第四名50%、第五名40%、第六名30%、第七名20%、第八名 及以后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50%。)。 |
||||||
2. 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
||||||
3. 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加0.1 分,最多加 1 分;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 标准的50%; |
||||||
4.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咨询项目还包括:及与工程咨询管理有关的专利),每项加 0.1 分,最 多 加 1 分 ; |
||||||
注: 1.本项累计加分为 10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 1 次加分。 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技术能力总分(下同)的60%(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30%);国家级工法为20%;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为10%;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10%。 3.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公路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履约信誉 ① |
15分 |
1 .信用评价(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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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信用等级 |
最近第 一年/分 |
最近第二年/ 分 |
最近第三年/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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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
0.5a |
0.3a |
0.2a |
|||||
A |
0.7*0.5a |
0.7*0.3a |
0.7*0.2a |
|||||
B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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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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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信用评价分取值为 a。 (2)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 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11分② 3.其他履约信誉,得 2 分,投标人承担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
||||||||
业绩 |
10分 |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8分; 2. 增加第 1 项类似施工①的业绩加 1.4 分,增加第 2 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加 0.6 分,最多加 2 分⑱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 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 应要求该 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1 目规定计算。 |
①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 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企业信用加分”项,企业信用加分应占总 评分的 2%~3%。
②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得扣除履约信誉第 1、第 3 项满分外的余下分值。③ 其他履约信誉得分,不得超过 2 分。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