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交工验收、桥梁动静载试验 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交工验收、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名称)已由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审【2023】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湘江新区及本级政府预算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 K7+040南湖大桥北侧(即三汊港河北岸,终点芙蓉北路与X050交叉口,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 三叉港河北岸、石塘镇、伍益高速湘阴北互通、芙蓉北路与X050交叉口;主线全长10.4335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建设,虞公港三汊港北岸至寺坝村新冲段(K7+040—K15+286)路基宽24.5米;K15+286—K15+473.5段路基宽由24.5米渐变至32米;寺坝村新冲至芙蓉北路口段(K15+473.5—K17+473.502)路基宽32米。全线共设置桥梁1490米/7座,其中大桥1459米/6座,中小桥 31米/1座,结构形式主要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和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涵洞567.4米/16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该项目 K7+040~K17+473.502(桩号范围)的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的交工验收、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检测、路面工程检测、交安工程检测、桥梁工程检测及桥梁成桥动静载试验等,具体详见检测任务清单)(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检测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招标范围 |
/ |
K7+040~K17+473.502 |
10.4335 |
现对该项目 K7+040~K17+473.502(桩号范围)范围内的交工验收、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检测、路面工程检测、交安工程检测、桥梁工程检测及桥梁成桥动静载试验等,具体详见检测任务清单)进行公开招标。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之前的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说明。
本次招标检测服务期限为: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参数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二项要求: (1)独立完成过一座公路工程桥梁总长度≥326m的大桥桥梁荷载试验检测业绩;(2)独立完成过一条单个合同交工里程总长度≥10.4335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桥梁)的验收检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③、管理④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①若规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
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或相同)。
②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③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 50 以上或虽不足 50 ,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④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 认证后,从 2023年 6月 30 日至 2023年 7 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自行在 岳阳 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③,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④。
4.3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⑤,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标段 伍万元;
① 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②本款适用于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
③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④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⑤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7月 20日 12时 0 0 分 (北京时间) 前到账。投标人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 证金专用账号上(岳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 2023 年 6月30 日 至 2023 年 7月 20日17:00前获取该子账号)
(2)采用电子保函时: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 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 2023 年 6月 30日至 2023 年 7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
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岳阳市交通运输网(http://jtj.yueyang.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 g.gov.cn/)①上发布。
8、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01号;
邮编:4140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0730-8617299;
电子邮件:3128947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经开区桐子岭路178号(长立大厦507室)
项目负责人:侯亚军
联系电话:18390089018
邮编:414000;
传真:0730-8208918;
电子邮件:707583053@qq.com。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话:0730-8717362;
传真:0730-8717362;
邮编:414000
附件 3 项目概况①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S506 屈原至湘阴公路是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湘阴县境内南北向的联络线,是洞庭湖生态经济
区的重要经济干线,也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交通走廊,沿线分布有屈原管理区推山咀作业
区和湘阴虞公港作业区。本项目 S506 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路线起于 K7+040 南湖大桥北侧(即三汊港河北岸),终于湘阴县境内 K17+473.502,G240 芙蓉北路与 X050 交叉口。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屈原至湘阴公路二期工程,自起点往南展线,新建桥梁跨越南湖与范家坝,经金崙村、黄陵港村,继续往南展线,经高峰台,芙蓉园村、淮溪坝、刘家垅,在寺坝村新冲下穿平益高速,与湘阴北互通相交后,加宽利用互通连接线(二级公路,12m 宽),终于 G240 芙蓉北路与 X050 交叉口,后顺接芙蓉北路,路线全长为 10.4335km。(详见设计文件)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虞公港三汊港北岸至寺坝村新冲段(K7+040—K15+286)路基宽24.5米;K15+286—K15+473.5段路基宽由24.5米渐变至32米;寺坝村新冲至芙蓉北路口段(K15+473.5—K17+473.502)路基宽32米。全线共设置桥梁1490米/7座,其中大桥1459米/6座,中小桥 31米/1座,结构形式主要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和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涵洞567.4米/16道。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100。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现对该项目 K7+040~K17+473.502(桩号范围)范围内的交工验收、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检测、路面工程检测、交安工程检测、桥梁工程检测及桥梁成桥动静载试验等,具体详见检测任务清单)进行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参数;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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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与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程承接范围规定相一致。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类似业绩须满足以下二项要求: (1)独立完成过一座公路工程桥梁总长度≥326m的大桥桥梁荷载试验检测业绩;(2)独立完成过一条单个合同交工里程总长度≥10.4335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桥梁)的验收检测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的“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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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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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专业); 3.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4.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一座公路工程桥梁总长度≥326m的大桥桥梁荷载试验检测业绩或一条单个合同交工里程总长度≥10.4335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桥梁)的验收检测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的“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
① 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咨询人员最低要求)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专业);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3人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包含1名桥梁隧道专业); 3.试验检测工程师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① 本表仅适用于无资质准入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咨询项目。对其他主要咨询服务人员的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③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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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咨询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 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 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b. 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 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① 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②本办法适用于无资质准入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服务项目。
③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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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 合体协议书扫描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 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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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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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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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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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2.1.1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内容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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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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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已标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 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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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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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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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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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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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 需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①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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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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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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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②对于无资质准入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咨询项目,还可对其他主要咨询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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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2.2.1 |
技术建议书: 25分(25~35 分) 主要人员: 30分(25~40 分) 技术能力②: 0分(0~5 分) ) 业绩: 25 分(10~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5~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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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③: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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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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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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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t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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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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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
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
2.2.2 |
计算方法 |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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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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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 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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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 1%~5%中选取 5 个数,步距不小于 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④ |
①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②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③对于复杂的项目,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 10 分;对于市场服务成熟度高的项目,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
30 分。
④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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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 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本项目的下浮系数为:1%、1.5%、2%、2.5%、3%;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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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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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25 分 |
咨询方案和措施 |
1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本工程咨询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 析 |
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 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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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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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3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4分; 1、每增加一条近五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职务在单个合同中完成过1项一座公路工程桥梁总长度≥391 m的大桥桥梁荷载试验检测的业绩加3分,本项最多加3 分; 2、每增加一条近五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职务在单个合同中完成过1项一条交工里程总长度≥12.52 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桥梁)的验收检测的业绩加3 分,本项最多加3分。 注: (1)近五年指2018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的“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 其中,E1=0.2,E2=0.1 |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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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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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
投标人近 10 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 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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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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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 分,最多加 分① 2. 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 省级)标准的,每项加 分,最多加 分② 3. 获得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 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每项加 分,最多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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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注: 1.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 仅按较高分计 1 次加分。 2. 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技术能力总分(下同)的 60%(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 30%);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为 20%; 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 20%。 3. 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4.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 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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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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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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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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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5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含业绩最低要求)得 20 分; 2、每增加完成过1项一座公路工程桥梁总长度≥391 m的大桥桥梁荷载试验检测的业绩加 3.5分,本项最多加3.5 分; 3、每增加完成过1项一条单个合同交工里程总长度≥12.52 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桥梁)的验收检测业绩加1.5 分,本项最多加1.5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的“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
①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 100 、二等奖 70 、三等奖 50 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
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 、第二名 70、第三名 60、第四名 50、第五名 40、
第六名 30、第七名 20、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
标准的 50。
②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 50 。
③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④ 除准入业绩的基本分外,业绩加分项不得低于两档,且前一档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档比例,最后一档的加分比例不低于 30。业绩奖励加分项,应为不低于招标工程主要内容的同类别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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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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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 素 |
履约信誉 |
10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项的规定,得 8 分; 2.其他履约信誉,得 2 分。 2.1企业近10年(2013年至今)参加省(直辖市)及以上交通质监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五次及以上),结果为全部为满意的加2分,有一次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的不计分。 2.2企业存续时间未达10年的,以取得资质之日至今参加参加省(直辖市)及以上交通质监部门组织的全部的比对试验,结果为全部为满意的加2分,有一次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的不计分。 (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③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得扣除履约信誉第 2 项满分外的余下分值。
④ 其他履约信誉得分,不得超过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