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审【2023】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湘阴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岳阳市湘阴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K7+040,终点K17+473.502(三叉港河北岸至芙蓉北路口段),道路全长 10.4335公里,按 一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虞公港三叉港河北岸至寺坝村新冲(K7+040-K15+286)路基宽度为24.5米;K15+286-K15+473.5段路基宽由24.5米渐变至32米;寺坝村新冲至芙蓉北路口段(K15+473.5-K17+473.5)路基宽度为3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 Ⅰ 级,项目概算总投资71966.44万元,建安费48753.81万元,本项目咨询服务的招标控制价为203.28万元。现对桩号K7+040~K17+473.502 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工程等工程跟踪审计(具体包含:①预算审核及开工准备审计;②隐蔽工程审计;③材料、设备采购审计;④工程现场管理审计;⑤工程进度款审计;⑥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调整审计;⑦索赔审计;⑧质量、安全、工期审计;⑨监理管理审计;⑩ 竣工验收审计;⑪竣工结算审计;⑫其他未尽事宜。)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3本次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个标段。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 |
K7+040~K17+473.502 |
10.4335公里 |
对S506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桩号K7+040~K17+473.502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工程等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2.4本次招标跟踪审计服务期限为:1460日历天(从服务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整个项目工程决算完成为止,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国家有其他规定或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对有效服务期限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近5年(指 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建安工程规模不少于3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和咨询报告,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证明等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时间以咨询报告中出具时间的为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跟踪审计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 认证后,从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年 9月 27 日 17时止(北京时间, 下同)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详细地址)。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5.4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5.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6.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23年 9 月 7 日至2023年 9 月 14 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年9 月 7 日至2023年 9 月 27 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纸质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3年 9 月 27 日17时00分前选定纸质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7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及操作问题,请咨询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0。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岳阳市交通运输网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招 标 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01号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0730-8617299
电子邮件:3128947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岳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白杨坡路德郡卡布奇诺小区西单元A栋1301室
项目负责人:叶标
电话:19973049510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 话 :0730-8717362
邮政编码: 414000
附 件 3 项目概况
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S506 屈原至湘阴公路是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湘阴县境内南北向的联络线,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经济干线,也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交通走廊,沿线分布有屈原管理区推山咀作业区和湘阴虞公港作业区。本项目 S506 屈原至湘阴公路一期工程,路线起于 K7+040 南湖大桥北侧(即三汊港河北岸),终于湘阴县境内 K17+473.502,G240 芙蓉北路与 X050 交叉口。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屈原至湘阴公路二期工程,自起点往南展线,新建桥梁跨越南湖与范家坝,经金崙村、黄陵港村,继续往南展线,经高峰台,芙蓉园村、淮溪坝、刘家垅,在寺坝村新冲下穿平益高速,与湘阴北互通相交后,加宽利用互通连接线(二级公路,12m 宽),终于 G240 芙蓉北路与 X050 交叉口,后顺接芙蓉北路,路线全长为 10.4335km。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K7+040,终点K17+473.502(三叉港河北岸至芙蓉北路口段),道路全长 10.4335公里,按 一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虞公港三叉港河北岸至寺坝村新冲(K7+040-K15+286)路基宽度为24.5米;K15+286-K15+473.5段路基宽由24.5米渐变至32米;寺坝村新冲至芙蓉北路口段(K15+473.5-K17+473.5)路基宽度为3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项目概算总投资71966.44万元,建安费48753.81万元。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桩号K7+040~K17+473.502 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工程等工程跟踪审计(具体包含:①预算审核及开工准备审计;②隐蔽工程审计;③材料、设备采购审计;④工程现场管理审计;⑤工程进度款审计;⑥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调整审计;⑦索赔审计;⑧质量、安全、工期审计;⑨监理管理审计;⑩ 竣工验收审计;⑪竣工结算审计;⑫其他未尽事宜。)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5年(指 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建安工程规模不少于3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和咨询报告,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证明等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时间以咨询报告中出具时间的为准。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业绩最低要求)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证书,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最低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指 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一项工程项目建安工程规模不少于3亿元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和咨询报告,时间以咨询报告中出具时间的为准。(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咨询人员最低要求)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桥梁专业负责人 |
1人 |
具备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甲级)证书和桥梁专业(包括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隧道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 |
路基专业负责人 |
1人 |
具备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2019年以前取得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甲级)证书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 |
造价从业人员 |
1人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乙级)及以上证书(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 |
资料员 |
1人 |
(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跟踪审计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需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 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25~35分) 主要人员: 25 分(25~40分) 技术能力: 0 分(0~5分) 业绩: 25 分(10~25分) 履约信誉: 5 分(5~10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 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确定为 1.0 %、1.5%、2.0%、2.5%、3.0%这 5 个数,步距不小于 0.5% ,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 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 书 |
35分 |
咨询方案和措施 |
8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6.4 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8分。 |
本工程咨询工作 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7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5.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7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咨询质量管理措施 |
8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 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
|||
咨询进度管理措施 |
7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5.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7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 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0分;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2.5分,本项最多加 5 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 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 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
分值 |
|||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 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 其中,E1=0.2 ,E2=0. 1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技术 能力 |
0 分 |
投标人近 10 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 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 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 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 / 分,最 多加 / 分① 2.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 省级)标准的,每项加 / 分,最多加 / 分② 3. 获得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 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每项加 / 分,最多加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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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 仅按较高分计 1 次加分。 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 技术能力总分(下同) 的 60%(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 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 30%);主编或参编过 国家、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为 20%; 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 20%。 3.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 / 工程。上述工程类 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 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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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5 分 |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0 分; 2 、增加第1项近5年(指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建安工程规模不少于3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和咨询报告,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证明等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时间以咨询报告中出具时间的为准。的业绩加 3 分,增加第 2项近5年(指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建安工程规模不少于3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和咨询报告,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证明等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时间以咨询报告中出具时间的为准。的业绩加 2 分,最多加 5 分。 |
①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 100%、二等奖 70%、三等奖 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 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 70%、第三名 60%、第四名 50%、第五名 40%、 第六名 30%、第七名 20%、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 标准的 50%。
②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 50%。
③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④ 除准入业绩的基本分外,业绩加分项不得低于两档,且前一档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档比例,最后一档的加分比
例不低于 30%。业绩奖励加分项,应为不低于招标工程主要内容的同类别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桥隧)、 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