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湘鄂西革命根据地进出口道路改造工程一期(许市至东山公路)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容湘鄂西革命根据地进出口道路改造工程一期(许市至东山公路)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1]258号文件批准修建,项目业主为岳阳市恒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岳阳市君山区、华容县, 路线起于许市的凉亭村,起点桩号K0+000,途经高新村、天井村、石家岗村,到东山镇卫生院与X076(东洪公路)平交,终点桩号K7+859.727。拟修建路线全长7.85k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9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型式为4cm厚SBS改性沥青砼AC-13I+乳化沥青粘层+5cm厚沥青砼AC-20I +1cm厚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透层+17厚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厚4%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潮湿路段设置15cm厚砂砾垫层。
2.2 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4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2.4 本项目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乙级(含)以上试验室资质(或出示隶属关系证明),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2009年以来在湖南省独立承担过3个(含)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在湖南省公路建设监理市场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五里牌东路)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官证、警官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法人章的投标资格申请函(按附件1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2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其全部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9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湖南省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里牌路)交招标人签收;
6.2 逾期送达、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交通运输网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审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恒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五楼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五里牌东路)
联系人:唐先生 联 系 人:蔡义平
电 话:18773042612 电 话:0730-8715023、13762755848
传 真:0730-8715023
监督部门:岳阳市监察局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科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 8715528
传 真:0730- 8715528
2013年 10月14日
附件1 资审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审意向为: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数
|
合计标段数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
|
1
|
1
|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资审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没有报名参加 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若在资格预审评审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资格预审申请;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