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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海事局关于防治砂石运输船舶超载的公告
来源: 未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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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船舶:

为积极改善辖区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行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我局即日起开展防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城陵矶、临湘、洪湖海事处设置3条检查线,对途经辖区的砂石运输船舶的实际载货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超载运输船舶,将采取强制卸载措施达到核定干舷和依法处罚后方可允许继续航行。
二、检查及处罚
(一)对于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船舶,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
(二)对于船舶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不低于10000元,并配齐船员后方可航行。
(三)对在始发港逃避船舶签证管理,经再次签证时或途经港现场检查发现的,处罚金额不低于5000元。
(四)船舶载重线是判定船舶是否超载的唯一标准。对被认定为超载运输的船舶,第一次处罚金额不低于20000元,在12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超载运输行为的,处罚金额不低于30000元,并对责任船员处暂扣适任证书不少于6个月,同时将船舶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三、抗拒执法逃逸、不配合检查拒绝出示证书证件、闯关逃逸的超载船舶,以及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移送长航公安机关处理。
四、因强制卸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超载船舶自行承担。
五、岳阳海事局设立打击超载运输船舶专项整治活动专线电话,鼓励和欢迎举报,对核实的举报单位或个人进行适当奖励。举报电话:0730-888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