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61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河南新乡“12·15”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56号)等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高峰,人民群众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出行活动增多,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雨雪冰冻和大风、大雾天气时有发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同时,“两节两会”临近,做好这一特殊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务必要高度警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动员部署,周密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行业以及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领域为重点,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交传电〔2014〕26号)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落实县乡人民政府“打非治违”的属地责任。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全面检查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制定并落实防冻、防雾、防风、防滑、防火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度,认真履行车辆行车动态监控职责,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强化“一湖二线三库”(洞庭湖及环洞庭湖区域,湘江和沅水区域,东江湖、五强溪、柘溪库区)重点水域和“三类重点船舶”(客渡船、危险品船、砂石运输船)的现场安全监管。要督促县乡政府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重点渡口要派专人到现场值守,严防节假日、赶集日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要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各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隧道开挖、梁板架设、沉箱安装、水下爆破等风险较大工序要实行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要以长大桥隧工程、冬季用火用电及火工品的使用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改施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继续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行为。四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深刻吸取河南新乡“12·15”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元旦节后至春节前要开展两轮督导检查,省厅将由厅直行业局领导带队组成若干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督导,厅领导将带队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州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督查督导,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暗访暗查,突击检查,扎实推进“八条断然措施”和“三大检查”、“六打六治”以及“两节两会”期间事故防范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两节两会”期间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厅总值班室电话(24小时):0731-88770499。厅安委办电话(上班时间):0731-88770236,传真:0731-88770239。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