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人事〔2014〕15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厅决定成立厅应急管理办公室(下称“厅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应急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网络并确保信息畅通。承担厅应急值班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厅应急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省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
(三)指导、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平台体系。
(五)统筹谋划全省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六)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厅应急办人员组成
主任:董清云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主任:刘金山厅办公室主任
罗可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李建斌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谢伯平(专职) 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厅应急办设在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负责厅应急办日常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应承担本单位(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厅应急办非专职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