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传电〔2013〕18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据省气象台预报,我省5月下旬仍将有持续大雨,局部地区有大到暴雨,极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5月15日上午,省委书记徐守盛在省防指召开防汛会商会,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现将徐守盛书记讲话转发给你们,并根据书记指示和省防指要求,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防汛救灾领导负责制和防汛岗位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外出必须请假,如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请假手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主汛期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防汛联络员手机及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省厅将随时调度防汛救灾情况,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积极防控。省高管局、省公路局、省水运局、省质安局要迅速派出督查组进行暗访,加强对在建工程(特别是涉水工地)的防汛安保督查,杜绝山洪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发生;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渡口的实时安全监管,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学生渡口和日流量大的渡口要予以重点监督,此外,要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密切关注水位,及时发布通航信息,防止因洪水造成船舶等水上漂浮物冲撞桥梁事故发生,确保水上安全;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水毁情况的实时调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对水毁严重的地方,省公路局、省高管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抢修,迅速恢复交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灾害隐患点、危险路段的排查,采取相应措施,严密防范,有效应对。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汛安全保安工作。
三、实时调度,及时反馈。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救灾情况的实时调度,主汛期间,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在预警时间段内每天8:00和16:00要将交通防汛及路况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厅防汛办,如遇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因洪水灾害中断(包括临时中断)等重大水毁动态要随时上报;省运管局、水运局要加强班线信息和通航情况的调度,如有较大范围停班停航情况,要随时报厅防汛办。各地如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当地防指和省厅(厅防汛办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厅总值班电话:0731-88770499)。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