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
来源: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9-03-2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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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时间及三年工作的重点?

答: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1月8日批示要求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2、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三个事关”是什么?

答: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答:(1)强化线索摸排管理。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主要表现在: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组织头目“幕后化”。(2)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3)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4)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5)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4、市交通运输局各科室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哪些?

答: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业务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5个专门工作组。各科室要对所监管或指导领域内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梳理、调查核实,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要加强宣传,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发动服务管理对象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强化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我局2018年加强行业监管方面已经做了的主要工作:交通建设市场领域:(1)进行联防联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严打“三强”行为,优化施工环境。交通运输市场领域:(1)道路运输行业重点整治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四大行业的非法经营行为。(2)公路路政行业重点打击超限超载、破坏路域环境,暴力抗法行为,杜绝“货车联盟”。(3)物流、寄递行业加大物流安全排查整治。

5、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6、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健之举是什么?

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0、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6)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11、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12、“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怎样引导群众?

答: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14、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学校及周边、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 “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15、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哪些新特点?

答:一是公开砍杀打斗、划分地盘等“硬暴力”明显收敛,更加注重就地伪装、易地隐身,企图瞒天过海。二是从传统行业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触角,企图利用法律空白点、监管盲区,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以“公司化”形式,将非法聚敛的财富洗白为“合法”财产。四是千方百计与个别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结成利益关系,企图寻求保护。

16、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答:有的党员干部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性不高,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组织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不力;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有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使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力量比较薄弱,对一些新形态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还需要明确法律适用。

17、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六个进一步延伸”

——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拳出击、穷追猛打,不断取得突破性战果。

——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要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止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务必做到除恶务尽。

——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要充分做好准备,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起诉、审判工作,确保黑恶犯罪依法受到应有惩处。

——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努力让各行各业都成为涉黑涉恶问题的“绝缘体”。

——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要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18、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保护伞”一直是助长黑恶势力蔓延、猖獗的重要因素,也一直是我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点对象。

19、“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答:(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怎样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答: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规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帮助。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安机关和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21、“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示是什么?

答:(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2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23、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2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5、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全面收官。

新华社报道,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

26、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答: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27、举报方式是什么?

答:湖南省扫黑除恶举报邮箱:hnshcel10@163.com;举报信箱: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邮编:410001;举报电话:0731-84590292(白天),0731-84590320(全天)

岳阳市扫黑除恶举报邮箱:664169773@qq.com;举报信箱: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188号岳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414000;举报电话:0730-8621777(全天)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举报邮箱:yysjtjfgk@163.com ;举报电话:0730-871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