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三)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痞霸势力;
(四)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五)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渔霸”“肉霸”“路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九)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一)举报人可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一)举报电话:
1.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730-8889052;
2.市公安局扫黑办:0730-8619401。
(二)举报地址:
岳阳市南湖大道546号市委政法委扫黑办、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188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414000。
四、举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
岳阳市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来 源 | 岳阳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