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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诉求市领导督查市交通局落实本人职工待遇养老保险 |
来信人: | 杨同才 |
来信时间: | 2012-12-26 16:24:48 |
内容: | 陈市长.您好 .感谢市政府和市领导给予市民一个信息交流反馈市民心声的平台.本人名称杨同才.今年56岁.原属于岳阳水运公司正式职工.于1973年正式招工进入水运公司.安排在水上架船.(个人档案在劳动局和水运公司都存备案.)展转岁月.1989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我单位实行优化组合,人员减半,一条六七人的船,变成三人家邦制,很多人员失业,本人也被例入停薪留职待业。我多次要求我办事处刘支书,安排上岗,但得到答复无法安排,能安排就不会有很多人下岗,在以后的时期水运公司一直都没给我再上岗的机会。我只得在外到处打工维持生计。2011年市水运公司宣布破产,由市政府、交通局接管实行改制。企业职工纳入医疗、社保范畴,和经济补偿,我作为一名公司正式职工,在水运公司工作十几年,待业期间没有给我发过一分钱的生活费,没上岗不是我的错.,现在公司破产,按国家有关政策,谁主管谁负原则,就此事本人多次走访市信访办,信访部门也明确要求交通局按照国家政策,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现在养老保险法,给予本人是式职工应得到待遇和养老保险,理由(1)本人是正招工职工.在水运公司工作十几年,为公司作出过贡献(2)自己是在公司实施承包制时,停薪留职在家。期间曾多次要求处领导申请上岗都沒能如愿要(3)本人从未以任何形,式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也未接到公司任何书面告知。致此水运公司,交通局不应该以任何借口剥夺我的职工待遇和应交纳的养老保险。而只给我发点生活费补偿,现在是法制健全社会,我们都要依法办事,行使法律附予每个公民权力。知情权,希望市委领导督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确认予以解决。在此感谢市领导的关注。 写信人:杨同才 2012.12.25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13-01-17 09:47:06 |
回复内容: | 杨同才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来访反映,经查阅档案等相关资料和向有关部门咨询,您这类情形只给予招工日至改制基准日时间段的经济补偿,不享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