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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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杭瑞高速11标段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
来信人: | 尹海波 |
来信时间: | 2014-09-10 09:48:29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市领导: 你们好!希望你们能抽出几分钟的宝贵时间,看看我的有件,谢谢! 杭瑞高速的施工是我们期盼的事,我们也会全力支持,从开工到现在也有一年了,夜以继日的打桩作业施工有5个月之久,开始打桩施工点离我们延寿寺村1组有60米以上的距离,噪音不是那么强烈,我们坚持下来了;如今,打桩施工点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最近只有10几米的距离,噪音越来越强烈,白天还能忍受,可晚上10点过后,窗户紧闭,我们无法入睡,用棉花塞耳,用耳机听......,也无济于事。大人白天没精神工作,小孩上课无精打采。 此事,在施工前向村领导、杭瑞高速11标段项目部领导反映过,施工过程中也反映了,甚至在凌晨也听过他们的工;杭瑞高速11标段项目部领导常经理也答应在晚上11点过后,次日6点之前不准施工,可施工作业人员在晚上11点过后照常施工,有一天凌晨1点15分,确实忍无可忍,把施工方的电源切断了,才停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说到"限制其作业时间","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希望市长及市领导,关心一下我们居民们,能给我们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14-09-16 10:18:42 |
回复内容: |
尹海波同志: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您来信反映的情况,大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和监理处、施工单位人员一道,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您协调处理。第十一合同段采取以下3项措施,尽量降低夜间施工给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一是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劳务队伍必须在施工单位统一管理下进行夜间作业;二是限制作业时间,从夜间23点到次日凌晨6点停止施工;三是认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工作,改进施工工艺,尽量减少设备噪音。 根据大岳公司反馈过来的情况,您对处理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 |
再次反馈: | 谢谢你们,目前,9月13号、14号、15号晚上,我们打电话给项目部常经理要求晚上23点至次日6点停工,还是停下来了,但他们施工队并不自觉停工,不知后面情况如何?不能让我们天天打电话过去才停。 |
再次回复: |
尹海波同志: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再次回复如下。 您反馈的情况,我们已通报给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大岳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4-09-22 10: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