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化建新村小区安装监控、门禁等安保系统的问题已收到,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岳阳市化建新村是由原四化建职工集资建设,于2010年建成交付使用,在当时建设单位没有安装门禁和监控系统。
二、小区增加门禁、监控系统属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范围(即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固定财产投入),依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的规定,该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部分业主为了小区安全,曾在2017年筹划动用维修资金增加小区监控和门禁系统,但由于无法满足“双三分之二”签名同意的法定要求而无法实施。
四、在小区没有安装门禁、监控系统之前,我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加强小区安全防范。
特此回复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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