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大海网友:
您好!您于今年11月21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如何一次性补缴社保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现根据上级政策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2017年湖南省人社厅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文件要求符合临聘人员身份且未参保或断档需要补缴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原始档案及其他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进行补建补缴,该文件已于2018年12月截止,目前还没有新的补缴政策,平江县户籍的居民(男:未满40周岁 女:未满45周岁)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至满足最年限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待遇,电话已告知。
感谢您对平江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