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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医保报销问题

父母年初在岳阳缴纳城乡医保费用,一直未使用过;最近几年常住广州,生病产生门诊费用如何报销??如何办理跨省异地结算?

写 信 人:廖月红
写信时间:2022-09-07 16:23:30
信件回复:

关于166034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的回复

廖女士关于你《城乡医保报销问题》信件已收悉,现将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父母年初在岳阳缴纳城乡医保费用,最近几年在广州,如何办理跨省异地结算的问题:

根据市级统筹文件第七十条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长期(一年以上)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工作)手续:选择安置地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定点医院住院政策报销,安置地非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与转外诊治人员相同;在非安置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与转外诊治人员相同;参保人异地安置(工作)期间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因您不是职工医保,所以不能办理异地安置。居民常住广东省可选择两种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外地就医可以通过线上(微信关注湘医保)或备案电话(0730-3177632)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享受就医地待遇。

二、广州生病产生门诊费用如何报销的问题:

目前没有城乡居民异地就诊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的医保政策。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回信时间:2022-09-15 17:23:14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