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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岳高速房屋征收标准与拆迁时间
尊敬的各位市领导: 你好~! 关于杭瑞高速(大岳段)建设的测量工作,在2011年5月份就展开了,因我在北京工作,为此事还特意回老家配合了相关部门的测量。在后来的一年半时间里,我时刻关注着这条与我家房屋拆迁有关的高速公路信息动态。原本在家父母为了出行与居家方便,准备在家门前修建一座小桥和杂屋扩建,材料都已准备好,但测量工作就开始了,为了怕违反抢修抢建的行为,一年半以来,拆迁信息从未有人通知,修桥与扩建之事,也一直在拖着,给我家里带来了诸多不便。 从今年11月份开始,相关的工作人员上门联系我父母,确认我家房屋在征收之列,需要我家在房屋征收协议上签字。但因征收标准是按岳政发[2009]16号文件来计算的,现在是2012年,工价和原材料与2008年我家建房时基本都翻了差不多一倍。因建房时地基靠近溪边,整个地基下面都是用钢条与水泥铸成,而购买的地基价格与地基修建费用,补偿里面却没有酌情补偿。按政府给出的补偿价格,现阶段在原地建一座同比例的房屋,费用相差6-7万左右。我们不是钉子户,也不是坐地起价,在家父母都是纯朴的农民,他们只认一个理儿,国家征收自家屋子,需要在现阶段、原地方建造同比例房屋的补偿价格。 在此,我想问相关的部门领导,在人权保障与法制社会的今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被拆迁人因几万元费用而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政府是否为了保证公路建设进程,而采取强制拆迁? 还有,马上要过年了?如果房屋在年前就拆迁,家里头10口人,过年无家可归的怎么办?
写 信 人:黎冠瑜
写信时间:2012-12-04 16:12:27
信件回复:
黎冠瑜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第一、目前,我市所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据的政策均为岳政发[2009]16号文件。考虑到此文件出台已三年多,其间物价上涨较多,在临岳高速(大岳高速)具体补偿时,我们是按照“严格政策、有情操作”的总原则来进行补偿,即“不下浮、缺项不扣”,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凡增加部分的取上限值,凡扣减部分的取下限值,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拆迁户最大的补偿。
第二、临岳高速(大岳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杭瑞高速的重要一段,按照省政府要求,要在今年内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全面开工建设。考虑到年关将近,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要妥善安置好被拆迁户,实在无法安置的要给予适当的过渡费。
第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特此回复。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回复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回信时间:2012-12-12 16:03:13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