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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电力公司岂能这样乱坑害用户
我是平江电力公司城关客户,2013年2月份我去交1月电费收了625度。现金433.5元。回来后我查看了智能电表当前总量1086度。上1月总量902.49度。上2月总量361.12度。我1月用电应为902.49度减去上2月总量361.12度应收541.37度,而1月收我625度。多收83.63度。金额多收74.26元。一次偶然核对一下,就多收74元之多。国有企业竞还这样坑害客户。
写 信 人:朱建军
写信时间:2013-02-22 19:02:24
信件回复:

朱建军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县电力公司处理,县电力公司已回复我办,经核实,确实是抄表员的责任,已对抄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同时对您的电费已做协商处理。

县长信箱办
2013年3月15日

回复部门: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3-03-15 09:50:40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