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8840次
 
办理准生证
本人(岳阳楼区洞庭北路13组)与妻子冯艳(本市华容县北景港镇横州村六组人,身份证号码43062319810427****)于2011年4月6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2011年8月前往北景港镇计划生育办办理准生证,该办多次推说资料不全,本人家人多次奔走于岳阳北景港之间办理此证。本人单位及户口所在居委会也盖章同意办理,可该办又以别的缘由推脱。人民政府为人民,可如此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却蓄意滥用他的行政权力,玩弄人民于奔波与忐忑之间。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却全让这般公务员都快不知给折腾成什么事了?
写 信 人:余勇
写信时间:2012-02-10 12:29:20
信件回复:

市人口计生委和华容县人口计生局的工作人员已与余勇先生本人电话联系,就其办理生育证一事讲明有关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资料准备等事项,华容县人口计生局已责成北景港镇计生办按生育证发放规定为其办理生育证。

回复部门:市卫健委
回信时间:2012-02-14 09:04:36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