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永星同志: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如果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然后到工伤部门认定工伤,即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