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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的棚户改造做了哪些事?

最近,中央十分重视城中村的棚户区改造,投入了大量资金,并要求尽快完成。但不知道我市棚户区改造做了哪些事?有哪些项目?执行政策情况怎么样?是不是把资金用在普通房地产项目征地拆迁上?按国家政策规定,对棚户是作了严格限制的,是指单砖墙、石棉瓦做成的民房,资金是不能用于普通房地产项目征地拆迁的。

但我市枫桥湖办事处佘家垅、枫树村、岳城村等地还存在不少真正的棚户还没有纳入拆迁改造,倒听说王家河工程拆迁不属于棚户的居民房屋纳入了棚户改造,不知道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

当然王家河工程重要性不容置疑,但也不能违反国家规定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来建设吧?作为市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作法。

写 信 人:陈先生
写信时间:2014-07-02 11:40:22
信件回复:

陈先生: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关心。

201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棚户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国有林区危房改造等。棚户区改造着重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是一项惠民工程、实事工程。

过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了棚户区改造规划和相关实施办法,每年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申报项目情况,核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然后狠抓项目实施,按照上级规定的进度要求督促落实。各县市区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一些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垦区林区的危房得到了改造,一些居住在危旧房屋中的居民住进了新居。如经开区廖家城市棚改1222经开区金凤公寓城市棚改1000南湖区八仙台城市棚改900岳阳楼区枫桥湖城市棚改1234。王家河流域治理工程既是我市的重点工程,也是危旧房屋较多的区域,我们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屋拆除纳入棚户区改造符合国家政策,既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同时也改善了岳阳的居住环境,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当然,棚户区改造特别是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国家补助资金很少,只是弥补了棚户区配套设施建设的部分资金不足,加之拆迁安置矛盾大,资金缺口大,所以需要有实力的投资主体才能实施棚户区改造。因此,部分项目只有通过招商引资鼓励社会企业投资改造,当然也只有棚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被改造房屋才能享受国家补助政策,多余房屋出售后弥补改造资金的不足。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国家把棚户区扩大到了城市集体土地上的“城中村”。但目前我市房屋密度大的棚户区改造实施难度很大或者有的地段很少有人问津,如铁路以西早已纳入了“洞庭新城”规划的改造范围,但因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改造资金等原因进展缓慢;枫树村、佘家垅等“城中村”因房屋密度大、矛盾多而使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对这些重点、难点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同时也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通过政府、社会、个人三方共同努力,争取使这些地方早日纳入改造。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4-07-17 08:24:45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
再次反馈:
还请问几个问题:1、是否改造区内只有三五栋棚户,而区域没有成片开发价值,哪怕房屋条件再差,再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环境,只要没有开发商开发意愿,也不可能纳入棚户改造?2、棚改资金是拨给开发商作为开发补助,还是补给棚户业主作为拆迁补偿?3、房产管理局是否对我市棚户作了摸底,我市中心城区到底有多少符合棚户标准?打算多久改造完毕,有时间安排吗?
再次回复:

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下面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改造范围和条件。棚户区: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多数房屋层数在三层以下,多层房屋为危房,50%以上住户为低收入家庭,且房屋间距小、建筑密度大、使用时间长、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全、消防隐患大的区域。2012年之前,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必须达到50户以上集中连片的危旧房屋。2013年,国家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将“城中村”也纳入了改造范围,要求在5年内逐步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城镇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自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政策以来,主要是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结合、综合开发的方式进行,改造项目必须由当地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及相关的开发企业来承担建设任务。您在来信中提到改造范围只有三五栋,没有成片开发价值的房屋是否能纳入棚改范围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暂不具备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条件。

二、资金使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补助资金、企业投入和居民自筹三个方面,国家补助资金约占总投资的5%-10%,目前,中央、省级棚改资金是由各区财政直接拨到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建设资金,由各区财政负责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划安排。2013年,按照中央和省相关要求,我市综合各县市区调查摸底的数据编制了《岳阳市年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13-2017)》,其中,中心城区(包括岳阳楼区、南湖风景区、经开区)规划改造棚户区约2.5万户,167万平方米。2013-2014年,中心城区已完成棚户区改造7878户,54.22万平方米,占五年规划32.4%。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主要目的是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和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政府也要考虑其改造成本和社会价值。后阶段,中心城区的改造任务仍相当艰巨,我们希望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如还有相关问题咨询可电询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8758017)。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4-07-30 10: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