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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政策和程序,市民可到岳阳市房地产政务网查询,或直接拨打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电话8758191咨询。
岳阳市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和提交资料
一、申请
1、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维修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报市物业办(房地产交易中心7001室,电话8758191);
2、物业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代表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维修预算,经相关业主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市物业办;
3、既无业主委员会又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小区,由相关业主和社区居委会作出预算后报市物业办。
二、外勘
物业办受理申请报告后,安排人员外勘,明确维修范围和受益户室,并将要维修的部位拍照存档。
三、审核
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向物业办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授权委托书,申请报告(附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事项);
2、岳阳市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制式表格1—3表;
3、业主委员会(业主)与修缮公司签订的意向书(附工程预算书);
4、修缮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5、业委会成立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主任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金划拨
维修完工经综合验收后,申请拔付维修资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1、岳阳市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制式表格4—6表;
2、修缮工程决算书(维修费用超5万元的,须提交审计报告,审计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3、在2012年3月1日前缴存了的房屋维修资金并申请使用的,各业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维修资金专用折。之后缴存使用时业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房屋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发票联复印件。
4、维修专用发票。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划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