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
您好!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问题在《湖南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第二条第四款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实行“一照多址”,企业在其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县、区、县级市)内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的,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因此,您在来信当中所提及的注册地址的问题,只要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划能均是可以注册的,比如,您的企业目前位于岳阳楼区,但是想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经营场所,那么,只能设立分支机构。具体情况,请您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咨询,地址,岳阳市岳阳市东茅岭路347号,电话:0730-888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