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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新辉华府开发商和物业问题投诉

您好!

下面关于是关于新辉华府的一些问题,请政府监督该开发商问题。

 

一、新辉华府购房合同上面标明窗户全部使用钢化玻璃,实际情况大部分业主只有50%的标准,也就是一半不是钢化玻璃,这个问题如何处理,是否属于违约,申请赔偿或者更换?

 

二、目前小区物业费(1.46元每平方)怎么定的,有物价局文件吗,是否符合规定,物业表示自己是4级标准(4级属于很高的水平,现在2级都不如),态度还很差,这个怎么处理?

 

三、公摊面积目前较高,有没有政府给出本小区的公摊比例?

 

四、新辉华府地下车库是属于什么性质?是业主集体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所有?

 

五、新辉华府是否有人防面积?如何划分?面积多少?

 

六、物业是否有权停水电,如果出现该情况如何处理?

 

七、新辉华府地下车库租金是有谁来定价格(目前“天价”月租450还要45管理费,高于北上广),谁来监管是否价格合理。 

写 信 人:刘先生
写信时间:2015-02-02 16:03:59
信件回复:

刘先生,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7个问题,现分别回复如下:

问题1:此问题属于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市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2:关于1.46元每平方米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市民可到物价部门查询;如市民认为质价不相符,可向物价部门提出重新核价的请求,我局会积极配合。

问题3:政府对房屋的公摊比例的大小没有规定。房屋在规划报建时,建筑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设计对公共分摊部分已划定。

问题4:根据“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地下车库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

问题5:建议将此问题转至人防部门回复。

问题6:只有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专业公司有权停水电,物业公司无此项权利,如发生此类事件,市民可向电力公司或自来水公司反映,带相关专业公司做出处理后,我局会进一步对物业公司做出处理,扣除其企业信用分值。

问题7:地下车库价格由开发商自定,价格问题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5-02-05 10:18:09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