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7个问题,现分别回复如下:
问题1:此问题属于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市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2:关于1.46元每平方米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市民可到物价部门查询;如市民认为质价不相符,可向物价部门提出重新核价的请求,我局会积极配合。
问题3:政府对房屋的公摊比例的大小没有规定。房屋在规划报建时,建筑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设计对公共分摊部分已划定。
问题4:根据“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地下车库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
问题5:建议将此问题转至人防部门回复。
问题6:只有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专业公司有权停水电,物业公司无此项权利,如发生此类事件,市民可向电力公司或自来水公司反映,带相关专业公司做出处理后,我局会进一步对物业公司做出处理,扣除其企业信用分值。
问题7:地下车库价格由开发商自定,价格问题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