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6129次
 
关于二胎罚款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堂妹4月30日生一女,此为二胎,第一胎为男孩,她老公是岳阳楼区户口,她本人是岳阳县户口,请问按正常情况还要罚多少钱?现在二胎政策放开,虽然没赶上10月份,是不是还是会从轻处理?

写 信 人:罗池芳
写信时间:2015-12-30 10:43:44
信件回复:

你好:

关于市长信箱78887号的回复如下:

一、罗女士的堂妹4月30日出生的第二个孩子如果是违法生育,应按违法生育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根据该小孩父母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

二、我国于2015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计划生育法》中没有从轻处理的条款。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6-01-04 11:11:52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