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绣华城31层住户,去年8月入住后,发现在用水高峰期的水压不足,在做饭时和晚上的9-12点还经常出现断水问题,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承认该小区的30-31楼水压都有问题。
4月12日我在本信箱反映该情况后,受理部门将我们投诉事件转给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回复是国家没有出台相关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不由他们管理,要我们找物业。但我们去年发现问题后就找过物业,说由开发商负责,并已就该问题向开发商反映了,说开发商正在拿整改方案,但至今仍无整改,物业还说要我们错峰用水。难道住30-31楼的住户就只能等其他住户吃完饭再弄饭,等其他住户睡觉了,30-31楼的住户再洗澡?
在此,我想请有关主管部门给我们一个答复:
1、该小区的二次供水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目前入住率还不足50%就出现该情况,该商品房当时是否对二次供水进行了验收?
2、出现该问题,到底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