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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的公摊问题

我是湖滨滨湖新境界的业主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贵处,

1,滨湖新境界的公摊面积达到了百分之30,为岳阳公摊之最!请问公摊都摊了什么?是否确实有这么大?
2,楼盘有八百多户属于前期集资的!集资合同上写着楼梯间墙面为瓷片!但是到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又玩起了文字游戏!将合同上改为仿瓷涂料,请问是否为欺诈?
写 信 人:阿毛
写信时间:2016-05-29 22:57:36
信件回复:

阿毛,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

1、滨湖新境界10栋房屋公摊部位为:电梯、消防楼梯、电梯前室、管道井(电井,水井,风井)、楼顶电梯机房及房屋外墙的一半也计入公摊。

2、每层电梯、消防楼梯、电梯前室、管道井面积为:64.26*2平方米,每层外墙总面积为:25.68平方米,楼顶二个电梯机房为:94.70平方米,根据这些公摊面积计算,该栋房屋公摊系数为30%。

3、公摊系数过大的主要原因:电梯筒体积过大,户型面积不大。

具体可咨询市房地产测绘中心(联系电话8758115)

二、关于墙面为墙面砖或仿瓷涂料的问题。

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标准,合同中更加详细更加规范的明确了电梯前室标准为首层入户大厅墙面贴墙面砖,其余楼层的电梯墙面均为涂料,地面铺地面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附件四补充协议第六条“其他约定”中第9点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双方在此之前有关该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承诺、证明等,对双方均无约束力。”《商品房买卖合同》也经全体购房业主的签字认可后才进行了相关设计施工。该商品房属于团购房,如购房人仍有疑问,可向团购组织单位咨询。购房人也可按合同约定解决纠纷的途径依法维权。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6-06-03 15:21:33
满 意 度: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