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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老兵福利

尊敬的领导:

      我爷爷是80岁的老兵,在1960年入伍,参加乌鲁木齐警卫团1976部队,先在机枪连后任炊事班班长,于1966退伍转业,因自认为没有文化,不识字,没有接受组织安排在岳阳当官,回家务农。   

     我想咨询,这种老兵,现在国家福利是什么?


不胜感激!

  

写 信 人:周洁
写信时间:2016-09-16 19:33:47
信件回复:

周洁女士:

您好!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目前可以享受优抚待遇的对象有: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退伍军人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参加过我军作战和核试验的退役人员)。同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2015年10月1日提高至20元每月。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6-09-21 09:27:43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