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0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道路运输 > 行业管理
关于印发《2012年局直道路运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日期:2012-05-10 11:26
 
浏览量: 1
 
|     |  |  

 

关于印发《2012年局直道路运输工作
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2年局直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绩效考核    办法    通知                                         
抄 送: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30份 

 

2012年局直道路运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全力推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围绕“创业服务”工作主题,确保全年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20121年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争创一流业绩,服务百姓民生,为我市道路运输科学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各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民主测评三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各单位业务工作、全市道路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项制度遵守和落实情况。
三、考核分值
考核分为共同目标任务和业务目标任务两部分,各部分内容分值分别为100分。另外可进行考核加分,加分项目如下(累计不超过20分):
1 、本年度工作被国家、省、市级有关单位评为先进的,每项分别加2分、1分、0.5分( 各项表彰加分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
2 、工作经验或创新成果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专门推介的(见工作通报、简报、通讯),每项分别加2分、1分、0.5分;
3 、完成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重要临时性交办工作的,每件次加0.5分;
4 超额完成年度经济目标任务,每超任务5%加1分;
5 、完成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外,为单位争取到上级项目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加3分;
以上同一项目加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凡加分同时涉及两个以上目标单位的,由考核小组根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分配,合计不超过单项加分上限。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
1 、未能完成年度经济目标任务的;
2 、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3 被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 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4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五、考核其它事项
1 、局行政审批办以市政府政务中心考核意见为准,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
2 、日常考核工作已在附后的绩效考核体系表注明,由有关科室具体执行。
3 、年终考核具体程序、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核等次划分及名额,另外行文明确。
4 在确保总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责变动对有关条款进行微调或补充,本办法具体解释权在局党委。
 
附件: